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上饶市万年县,距齐埠乡田家村1000不到的地方有家养猪场(存栏量10000多头猪),废水排入水库,水库里水流到农田中,污染当地环境,村民经常在晚上闻到该养猪场产生的臭味。
二、交办信访件
该信访件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十一批,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110041),由中共万年县委、万年县人民政府承办,6月12日收到,6月17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该信访件主要诉求:养猪废水排入水库,水库里水流到农田中,污染当地环境,村民经常在晚上闻到该养猪场产生的臭味。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猪场为江西万年鑫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齐埠猪场,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齐埠乡蛇湾村,法定代表人汪占军。猪场总占地面积3000亩左右,其中山地面积2300亩左右,于2010年投资兴建, 2011年6月28日取得万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江西万年鑫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齐埠猪场年出栏1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万环评字[2011]23号);2014年6月9日,取得万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江西万年鑫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年出栏10万头优质瘦肉型商品猪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万环评字[2014]43号)。按照《万年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万府办[2018]70号),该猪场属限养区范围。
鑫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齐埠猪场现有栏舍面积126250平方米,内分育繁区、保育区、育成区和育肥区、隔离区、办公区、生活区、污染处理区和预留发展区等,配套相应的水、电、路及绿化等工程建设。现有栏舍229栋,其中产仔舍32栋,妊娠舍39栋,保育舍52栋,育肥舍100栋,公猪舍6栋。猪场现有员工18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有长期从事生猪生产6年以上的管理人员40多人;猪场现有存栏母猪4025头,公猪118头,小猪25543头,育肥猪51016头,共计80702头,2017年出栏生猪9.1万头左右。
鑫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齐埠猪场粪污处理情况:猪场内建成3个大型黑膜沼气池约10万立方米、生物氧化塘200亩、生物有机肥厂5000平方米、异位发酵床5000平方米、固液分离机3台及废水处理池、密闭式地下污水管道、曝氧池以及各种配套措施,建设了鑫星农牧沼气发电项目,利用沼气发电上网,总装机容量2000千瓦,年可发电1400万度左右。场内所有栏舍做了雨污分流,栏舍采用机械刮粪设备,粪便污水经过干湿分离机分离后,干粪送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污水全部通过管道进入黑膜厌氧发酵池,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上网,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沼液全部进入新建的一座处理量为1500m3/d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处理厂采用A2O“生化+物化”工艺,由第三方负责运营,现正在试运行中, 2018年7月30前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调查核实情况
此信访件为重复投诉,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涉及我县信访问题同一内容第四次。6月11日,成立了由县农业局、县环保局、齐埠乡人民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现场检查、走访当地群众等方式对群众反映该猪场环保问题开展调查。
经查:
1、新建的日处理150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已于5月27日开始进行污水调试,现处于试运行阶段;
2、对该猪场排入万年河的排洪口进行了现场察看,该排洪口实为山洪排洪口,无污水排放痕迹。同时,对该排洪口水样进行了取样送检。
3、在日处理1500吨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之前,该养殖场使用黑膜沼气+“狐尾藻种植治理生猪养殖污水技术”模式,拥有生物氧化塘200亩,采用狐尾藻种植7级湿地处理污水,基本上可以实现污水循环使用,不存在直排现象。
4、因沼液存储池、排污沟渠等基础设施未加盖,存在气味扩散现象。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该猪场废水直排的情况不属实,但由于沼液存储池、排污沟渠等配套设施不规范、管理属于松散等问题,存在气味扩散现象,信访人反映有臭气的情况基本属实。按照《万年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万府办[2018]70号),该猪场属限养区范围,信访人希望搬迁的要求无依据。
六、存在问题
1、多口沉淀池、氧化塘未采取防渗处理且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2、雨污分流不彻底,排污管道改造未完全到位。
3、部分栏舍陈旧,易导致臭味外泄。
4、14条异位发酵床只使用了5条,其它未投入使用。
5、处理量为1500m3/d的污水处理厂在试运行中,污水处理稳定性不够。
6、炉丝塘装猪台在装猪时所产生的粪尿未进入污水收集管网,直排到氧化塘。
7、3号黑膜沼气池在今年4月15日左右被山洪毁坏,至今未修复。
8、干湿分离机已安装,但未投入使用。
9、场区环境卫生较差。
七、处理整改情况
(一)处理情况
1、6月12日上午,县委主要领导赴现场督导污染治理工作;同日,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与群众代表见面会,要求鑫星农牧齐埠猪场在2018年7月30日前必须完成整改。
2、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罚款7万元。
3、责成该企业聘请第三方环保专业机构或专业环保技术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分别报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审定。
(二)整改措施
1、对多口沉淀池、氧化塘中已不需要使用的立即采取清理和填埋;对仍需使用的做好防渗处理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2、雨污分流、排污管道改造、部分陈旧栏舍限2018年7月30日前整改到位。
3、合理使用现有异位发酵床,对沼液进行有效处理、消纳。
4、加快推进处理量为1500m3/d的污水处理厂的调试工作,确保2018年7月30日前正常投入使用。
5、在饲料中添加微生物制剂,减轻猪场粪便中的气味。
6、6月底前,完成炉丝塘装猪台粪尿收集管道的铺设,将装猪时所产生的粪尿全部引入污水收集管网。
7、7月30日前完成对山洪毁坏的3号黑膜沼气池的修复工作。
8、尽快调试干湿分离机,6月底以前投入使用。
9、搞好内部环境卫生。
八、问题解决情况
6月12日,已对炉丝塘装猪台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并完成了粪尿收集管道的铺设,将装猪时所产生的粪尿全部引入污水收集管网。
其它整改事宜还在积极落实之中。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拟于6月22日在万年县政府网站公开。网址为:http://www.pinzhuo100.com。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18年6月16日
附表: 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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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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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编号 |
已办结 |
是否 责令整改 |
是否 立案处罚 |
罚款金额 |
是否 立案侦查 |
拘留(人) |
约谈 |
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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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不属实 |
合计 |
(万元) |
行政 |
刑事 |
(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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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600002018061100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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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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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时间填写转办时间。
2.合计栏目不填,但此栏目不得删除。